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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
 脚是怎么学会迟到的?你问我这样的问题,我可能会先朝你脑袋上敲两下,然后回你一句:“迟到这种事情还需要学吗?”

 为什么我会特别声明这个?那是因为有一次,我对脚迟到的功力已经到了想拜他当师父的地步了。

 脚是骑脚踏车上课的,他的家,距离学校大概有八百公尺,这八百公尺的路,完全不需要转弯就可以到了。很多同学家比他远,路比他复杂,而且还是用走的,所以我们怎么也想不通,为什么他这么会迟到呢?

 那,早间九时许,阳光昭昭赫赫,轻风逸逸潇潇,脚一副似无其事,泰然自若的走进教室,他连报告两字都没有说,老师看了看他,也只是摇摇头。他从我身边经过,一阵肃风翻涌,赤光乍落,我看着他的表情,心中不由得深深赞佩,那态势已经接近了翩翩C然,玉树临风,简直就是旁若无人,清风傲骨啊。

 那时第二节已经进行到后半段了,脚简直就是把上课当上班。

 坐在附近的女同学看见脚迟到了竟然还如此气盛翩翩,宛若潘安再世,都不一阵娇,颊顿时红润了起来。

 只见脚一个转身,右手一个翻转,书包已经顺势吊挂在书桌的右方,他移动视线,观察了四周,聚气一凝,倏地便知道这节课是英文,真是强中之豪杰,绝顶聪颖,就看他稍稍挑捻了手指,英文课本便像羽般的从书包中飘了出来,缓缓降铺在桌上。

 附近女同学一看,又是一阵娇惊,下一刻立即感觉到身体发热,似乎起了变化。

 上面四段,都是我们班的天才“简大便”写的,我只是照抄而已。

 他那个时候对金庸的小说之又,再加上平时对情小说的研究也算透彻,所以写出来的东西可说是词语畅,遣字恰当,但武侠加上情…嗯…这两大派门的取向与内容不一,读起来总是怪怪的。

 简大便本人的名字当然不叫简大便,这只是连姓带外号一起叫而已,若真取这样的名字,那简妈妈这玩笑就开大了。

 只是简大便本人不太希望他的真名曝光,所以他甘愿叫做简大便,我也就悉听尊便。简大便这个家伙的事迹也是如数家珍,待我慢慢介绍,咱们故事先回到迟到魔王脚身上吧。

 “就算是上班,九点半也应该迟到了吧。”坐在我旁边的邱志融一脸正经的补了一句“好一个迟到魔王,连老师都已经放弃收伏他的念头了。”他点点头。

 下课后,我跑去问脚。

 “你是怎么学会这么厉害的迟到大法?”

 “迟到大法?”

 “对啊,你的迟到功力已经到了天荒地老,鬼哭神号的境界了,多少女孩为你疯狂啊。”

 “哪有女孩子为我疯狂?”

 “我也不知道,简大便写的。不过那不重要,快告诉我怎么学成的!”

 脚看了看我,然后在我的头上敲了一下,

 “迟到这样的事还需要学吗?”

 我摸了摸头,仔细的听他说来。

 “迟到,是一件非常艺术的事情,而且工程浩大,艰辛万分。首先,你必须喜欢睡觉,而睡觉呢,是一种天赋,但后天可以加以练习。”

 “然后呢?”我问。

 这时,邱志融似乎也感兴趣的凑过来听,然后是周石和,江泓儒,简大便。

 “再来,你必须像个聋子一样,不管闹钟怎么响,你绝对不能去理它,如果能在闹钟响了之后继续睡,醒来之后闹钟已经叫到没电,那么你就已经差不多了。”

 “喔?好神,再来呢?”

 “再来就是不管时间再晚,你都不该急着完成什么事,例如刷牙洗脸换衣服,做这些事情的速度与心情关系到一整天的精神问题,绝对不可以急。”

 “有道理,然后呢?”

 “然后就是最困难的一段了。你必须忍受老师同学在你走进教室的时候所投过来的异样眼光,最后你就会自然的视而不见了。基本上这些眼光有很多含意,有不以为意没关系的,有不可思议很神奇的,有莫名其妙奇怪的,有极为厌恶想扁人的,也有看见偶像要签名的那一种,不过这个比较少,不需要期待太高。我本人从上国中以来到现在研究迟到的髓已经三年,倒是只有一次被投以看见偶像的眼光。”

 “哪一次?”我问。

 “就这一次,你们所有人看着我要我教你们怎么迟到这一次。”

 包括我,还有所有听他阐扬迟到义的人,不是赏他一拳,就是踹他一脚。

 那之后,脚的迟到习惯依然没有改过来,我想他应该非常引以为傲吧。

 有一天,第一节下课,周石和因为上课跟女同学传纸条,而且内容太过恶心,所以被班导师叫到办公室罚站。

 他们的纸条内容是:

 女:“好无聊,我们来诗作对吧。”

 周:“喔,好啊。”

 女:“那我出题。”

 周:“来吧。”

 女:“与君相约喜鹊桥,”

 周:“却见乌鸦死黑鸟。”

 女:“…君无诗之诚意,”

 周:“相约闺房会更好。”

 本来我也想,诗作对的纸条,应该罪不至罚站才对,但看了内容才知道,他被罚站也难怪啦。如果我是老师,我当然会罚他站,这诗真是太不正经了。

 就在周石和被罚站没多久,老师带着脚走进办公室,且面色凝重,看起来很火大,脚则依然气度翩然,一脸自若的模样。

 “说!”老师拉高了嗓子“今天迟到又是因为什么理由?”

 “我…”脚有些退惧。

 “讲啊!昨天是脚痛,前天是眼睛痛,大前天是肚子痛,今天又是哪里痛啊?”

 “没有,今天没有痛。”

 “没有痛?这是什么文法啊?算了…既然没有痛,为什么今天还是迟到啊?”

 “因为…”

 “因为什么?”

 “因为…我…”

 “你怎样啊!”老师拍了一拍桌,显然耐已经用光了。“再不说我就要打电话给你父母了。”

 脚看了老师一眼,然后说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理由…

 “我…我…我迷路!”-

 待续

 *不只是在现场的周石和笑到翻过去,连老师都笑到不知所措。*

 *不愧是迟到的魔王啊,脚。*

 鬼才会相信“迷路”这个理由,都已经国中三年级了,每天走同一条路,就算要说闭着眼睛骑车都会知道下个坑在哪里也不过份,他竟然用迷路的理由搪,这真是天才与勇者的作为。

 一旁罚站的周石和当场笑到不支倒地,他回到教室时把这件事告诉我们,我们又是一阵狂笑,然后异口同声的说:

 “如果我是老师,我一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。”

 其实脚这么常迟到,自始至终也只有一个原因,就是睡觉。他没办法说服自己准时

 起。他说,他常在闹钟响的时候问自己:“君乎?”刚问完就又不省人事了。

 脚的事迹可以说是五花八门,说三天三夜可能都说不完。

 还记得当时我们有个理化老师,他的名字里有个“辉”字,又因为他脚的行动不方便,所以我们替他取了个外号,叫做跛辉。他倒也喜欢这个外号,可能是听起来有那么几分豪气。

 跛辉上课的时候还算认真教导,但每节上课,他一定会提到NBA,他非常喜欢看NBA,并且非常喜欢跟学生讨论。他非常期待能有学生跟他一样对比赛和球星如数家珍,但当时国三的学生,能有多少时间看NBA的比赛?就算你品学兼优,顾学无虑好了,你也无法像老师一样每一场比赛,或是每一篇报导都耳能详吧。跛辉后来似乎知道这一点,所以他退而求其次,只要他在说NBA的时候,不准有人打瞌睡即可。偏偏“打瞌睡”一直是脚的“专长”什么?你问我打瞌睡是他的专长,那迟到是他的什么?这你就太伤我的心了,我对他叙述了这么多,难道你看不出来,迟到是他的“天职”吗?

 一天,理化课,跛辉带来了前一节小考的考卷,并且开始讨论试题。这种一天到晚讨论题目的日子相信大家都曾经有过,仔细的回想便会发现,讨论当时教室里必定哀声遍遍,此起彼落,看着答错的题数,并且开始计算待会儿会被老师打几下。

 跛辉先叫几个成绩优异的同学念出某些选择题的答案,然后他再做详细的解释。脚照惯例开始打瞌睡,而且一觉深眠,难以复醒。这时跛辉开始发表他对麦克乔丹的高见,以及派崔克尤英的看法。你不认识这两个人没关系,但你不可以不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。很快的,跛辉发现了脚正在和周公下棋,他先以静制动,在脚附近盘旋,像只荒原里饥渴寻猎物的秃鹰,脚周围的同学发现,想先叫醒他,没想到跛辉早了一步。

 “李绍民…”他喊了第一声,脚没有反应。

 “李绍民…!”第二声,脚还是不为所动。

 “李绍民!”

 第三声终于叫醒了脚,他慌慌乱的站了起来,看了看自己的考卷,又看了看别人的考卷。

 “A啦!A啦!老师,这一题答案是A…!”

 这时老师只是笑了一笑“啊我又没有叫你站起来…”

 全班顿时哄堂大笑,脚慢慢坐了下来,脸红的跟柿子没什么两样。

 最后要说的是简大便,他是个奇人,我只能这么形容他。

 他喜欢水,很喜欢,非常喜欢。还是我应该说,他喜欢亲近水,很喜欢,非常喜欢。

 本来大家都还不知道他对水有这么无法自拔的喜爱,后来大家跟他一起出去玩了几次,慢慢的发现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习惯。只要目的地是有水的,他一定要下去游泡一番。有一次,我们许多人到了四重溪游玩,那天早上天气还算不错,阳光和煦,不大不小,不知道怎么地到了下午,天空突然黑了起来。那时候我们正在溪旁的小径行走,大家看了看天色,不免有些担心。

 “喂,我们再走下去不是办法,如果等等下大雨了很麻烦。”邱志融回头对着江泓儒说。

 话才说完,细细的雨丝就飘下来了。

 “啊铐,真的下了,你这张嘴真是灵赦啊。现在怎么办?回头吗?”江泓儒说。

 “先回头吧,找个地方先闭闭雨,不然如果里面没有地方躲雨,我们真的会变成落汤。”

 周石和说完,大家便开始往回走。

 请想想,说这几句话的时间,应该不需要多久,顶多十几二十秒吧。但当我们一回头,简大便已经光衣服,飘在溪面上了。是的,你没看错,就是光衣服,一丝不挂。“快啊,快来啊,这水好清澈,凉透我心啊。”他说。

 我们所有人当场下巴全都垂在地上。他的速度之快,匪夷所思。

 我们问他为什么这么敢?如果当时有其它的游客在,那岂不是很难看?

 但他只是摇摇头,并没有回答。

 不过,又一次,在旗津的海边,夜里,晚空星星万点,明月光兮,我们在沙滩上夜烤,谈天说笑,四周游客寥寥,但情侣成双结对。没多久,不远处传来一阵惊叫,我们朝着声音的来处看去,在稀微的灯光下看见一条赤的身影,双手K,面对着大海。

 “我的天…”我惊呼…

 “是简大便…”邱志融也惊呼…

 没多久,沙滩上一片死寂,游客几乎全数离开,情侣更是一对不剩。我们本来想赶快灭了烤的火,迅速离开,然后报警来把他抓走。但看在同学三年的情份上作罢。简大便说,赤身体面对水,是对水的尊敬。我们虽然觉得那是一派胡言,但为了不让他继续妖言惑众,只好唯唯诺是。国中毕业之后,大家就四散了。有些人念了外地的五专,有些人因为家庭因素离开了高雄,有些人继续高中生活,目标国立大学,有些人则选择了高职,为了一技之长。

 是吧,是吧,天下无不散的宴席,有聚就有散,散后有缘就会再聚。

 在我们大学时听同学说简大便在中兴大学物理系,并且取得换学生的资格,准备要去美国了。但他奇人有奇事的特,我想是永远都不会改了。

 “下个月,简大便就到美国去了。”

 一次电话的联络,脚这么告诉我。

 “真的?为什么?”我惊讶的问着。

 “换学生。”

 “原来如此,真是优秀。”

 “不过,你知道简大便在中兴的社团是什么吗?”

 “什么?”

 “中国武术社…”他忍着笑意说着。

 “中国武术社?那还OK啊。”我说。

 “但是他自传表上的专长写什么你知道吗?”

 “写什么…?”我有不好的预感。

 脚终于笑了出来。

 “螳螂拳。”他说-

 待续-

 *如果你有这样的同学,你该骄傲?还是惭愧呢?*  M.uBU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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